若上节言肺痈而气机不利,此节言肺痈而经络不和,病阳气者不伤阴,病血脉者不伤阳,故可治也。此与阳明里热之证,虽曰其形相似,而根本则有虚实之不同也。
若下之,外发之热虽微,内虚之寒则盛。发热、恶寒、为阳未尽亡,四肢拘急,手足厥冷,不得不用四逆以助阳退阴也。
「但以法救之」五字,当是「若小便不利」五字,方与上文小便数,及下文渴者之义相属。「加荛花如鸡子大」,此必传写之误。
大率在喉与阴肛,盖积热生虫,亦积热成脓,是亦恶疮之类也。『针经』曰:饮而液渗于络,合和于血,是水入于经,其血乃成也。
尺脉弱,发热者,是阴不足,阳气下陷入于阴中也。火伤卫分津液,则不得小便,火伤荣分血脉,则必作衄也。
太阳病,下之,其脉「浮」[促]不结胸者,此为欲解也。加石膏者,因多一烦躁证也。